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荥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06 1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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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荥阳市纪委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崔庙镇工办原主任马良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马良在担任崔庙镇政府工办主任期间,多次接受非法采矿人员梁某奎提供的宴请,并多次收受梁某奎赠送的礼金、香烟和白酒,价值1.36万元。此外,马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马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白璐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8年至2019年,白璐在担任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白璐携妻子二人接受非法采矿人员梁某奎为其安排澳门、新疆旅游相关事宜,梁某奎支付相关费用共计1.18万元。此外,白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白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崔庙镇崔庙村党总支书记王国强、南沟组组长王金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期间,郑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规生产两次被关停整顿。为使公司尽快恢复生产,该公司法人代表请托王金亮、王国强两人,谋取为企业提供便利。期间王国强多次收受该公司礼金、香烟,价值1.92万元;王金亮多次收受礼金、香烟,价值2000元。2020年7月,王国强、王金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豫龙镇晏曲村原党支部书记马爱婷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8年,马爱婷任豫龙镇晏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整改村容村貌、土地确权、三夏三秋防火值班误工等名义给12名村干部每人发放4600元补助,共计55200元。马爱婷身为时任党支部书记,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发放补助,其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7月,马爱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缴。

以上案例中,有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且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各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警醒,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节点”就是“考点”,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现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走亲访友、游玩等活动;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或企业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种变异行为,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在全市上下形成纠治“四风”的浓厚氛围,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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