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名称:卫生计生监督所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2.部门名称:职业健康科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附注:由于近期事业机构编制改革,如部门名称有所调整,按照承担原有职能的部门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