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名称:政法科
工作职责:承担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政策。
2.部门名称: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审核各预算单位年初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组织协调各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和绩效监控管理工作;做好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附注:由于近期事业机构编制改革,如部门名称有所调整,按照承担原有职能的部门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