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郑东新区纪工委对原豫兴路办事处刘集村党支部书记申章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申章林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组干部疏于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不劝阻、不报告,姑息纵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伙同他人以签署虚假劳务合同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刘集村拆迁中产生的机械费、村组干部拆迁奖补及其他支出;同时,为逃避财务监管,指使他人将有关费用支出账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焚烧、销毁,构成故意销毁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郑东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申章林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