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和务实为民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准则。
一、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科学的信仰和崇高的理想,牢记工作职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作风优良。进一步转职能重主业、转方式重监督、转作风重落实,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争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
三、业务精通。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自觉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勤于学习、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四、纪律严明。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用权;自觉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五、团结协作。自觉强化集体主义观念和“一盘棋”的思想,顾大局、识大体,时时事事以大局为重,树立集体荣誉感,做到互助、互动、互补,同心同德,团结奋进。
六、奋发有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干事创业,时刻保持锐意进取、永争一流的工作状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七、艰苦奋斗。强化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思想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八、勤于奉献。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自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踏踏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九、仪表端庄。讲究仪容仪表,不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不佩戴与工作性质不相适宜的饰物,不戴墨镜、留长指甲,男士不戴墨镜,一般不留胡须、理光头,女士不浓妆艳抹。
十、举止文明。注重文明礼仪,提倡使用普通话,接人待物要使用文明用语;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保持楼内、室内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