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是纪工委公文收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公文收文处理工作,由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具体处理。
二、公文收文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下发或上报的文件、通知、简报等。
三、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归档、立卷、销毁等程序。
四、当天收到的文件要及时签收、登记、分类,并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五、对签署拟办意见的文件要及时送至相关领导和部室办理或传阅,承办部室在办理过程中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沟通,并按照领导签批意见及文件要求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室职权范围或不适宜由本部室办理的,应向批办领导说明理由,同意后迅速退回文书,重新进行办理。
六、报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室办理的文件,办公室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要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向批办领导反馈。
七、公文办完后,要及时将公文归档立卷,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
八、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