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牟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牟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平台基层版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牟纪办〔2020〕12号
各乡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有关室(部):
现将《中牟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平台基层版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牟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中牟县纪委监委
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平台基层版
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平台基层版(以下简称检举举报平台)发生异常事件后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异常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牟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中牟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异常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检举举报平台系统运行、网络安全、信息保密受到威胁,严重危及检举举报平台运行稳定、信息安全的事件。
第三条 设立县纪委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异常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黄德鑫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蒋彦荣担任,组员包括使用、管理、维护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和平台基层版的各相关室(部)负责人。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孙慧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条 检举举报平台用户发现系统使用异常(如网络中断、登录异常、拒绝服务等),应第一时间向网络信息部门报告,网络信息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调查处置。
第五条 检举举报平台用户发现系统使用异常且存在失泄密风险时,应第一时间向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网络信息部门报告,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网络信息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第六条 检举举报平台发生失泄密事件,发生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密码工作委员会报告,由保密密码工作委员会组织保密技术人员或专家对系统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分析事件原因,做出补救措施。
第七条 异常事件处置过程中,如无法迅速消除隐患或恢复系统运行,预估会产生较大影响时,应立即逐级上报,影响特别严重的应逐级上报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
第八条 异常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平台管理的涉密信息,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接触到的涉密信息。
第九条 在检举举报平台使用运行过程中,对违反规定出现失泄密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失泄密行为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预案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