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雁鸣湖镇党委关于孙拔庄村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牟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12-08 0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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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73日至20208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孙拔庄村进行了巡察。9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雁鸣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牟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力,执行不严格。2018310日党员会议讨论支付打井款时表决中同意人员55人,签字人员未过半;2019129日党员会议讨论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时表决中同意人员50人,签字人员未过半。(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全体村组干部会议。会上,支部书记黄士勇对当时签字人员未过半等原因进行梳理,主要是村干部重视不够,负责签到的干部不认真造成;由村会计高排志领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让全体村组干部熟知工作流程。

2)建立完善会议制度。会议召开后,完善会议制度,业务上接受镇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的指导,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由组干部负责通知各组应参会人员,党建专干负责会议签到,并做好记录,留存有影像资料。如:202095日召开村支委会提议支付教师节费用10000元及滩区道路被冲毁需村委出资约36400元垫路两个事项,202095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通过商议同意支付教师节费用及村委出资垫滩区路两个事项进行,202096日分别召开党员会、群众代表会议,通过表决参会的党员、群众代表一致同意支付教师节费用及村委出资滩区路两个事项进行,两个事项均在9月份重大事项公开栏内公开,公开无异议于925日报账支付事项款项。

反馈问题:

2.村“两委”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村“两委”主动工作意识不强。滩区耕地距离群众搬迁居住社区路程较远,加之人均耕地数量少,增加了群众的耕地成本,使群众的耕地积极性降低,群众都想把土地流转出去,但至今未见村两委研究该问题的相关会议记录,且土地仍未流转。村“两委”缺乏创新工作意识,存在畏难情绪。因搬进社区后物业管理和环境整治比较严格,给群众的生产带来很大不便。关于群众反映较多的农作物晾晒问题,村两委至今未积极协调解决问题,而仅是寄希望于尚未实施的土地流转。(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由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针对滩区耕地距离群众搬迁居住社区路程较远问题再次研究,征求意见,目前不具备统一流转的条件。

22020925日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针对滩区土地流转事宜,征求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因没有意向租赁的公司,党员群众代表针对流转价格等意见不统一,暂不具备统一流转的条件,村支部书记黄士勇已在会上向党员群众作了说明。

32020926日,村“两委”干部王新勇与社区物业公司积极协调,927日已通过户代表微信群向群众宣传社区相关管理政策,温馨告知群众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暂时可以在靠路一侧规范晾晒。目前已解决群众农作物晾晒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党员底数不清。党员大会的应参会人数变化较大。如: 20163月、5月、7月会议记录显示应参会人数分别为:45人、74人、4; 20181月、6月、10月会议记录显示应参会人数分别为: 56人、71 人、40; 20199月,10月、11月会议记录显示应参会人数分别为: 32人、52人、54人。(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村支委会,针对党员底数不清这一问题进行梳理,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记录人员不认真,不重视。建立完善了会议制度,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由党建专干负责会议记录。通过党建专干核查,孙拔庄村党员共65名。

22020925日,由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会上,由村支部副书记黄攀领学党章党规等相关规定,支部书记黄士勇要求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党员会,有情况履行请假备案手续,并及时签到。

32020920日,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先进村的经验,提高党建专干业务能力,规范各种会议的记录、签到等。

反馈问题: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20142015年支委会会议记录; 20161-2月,20187 - 10月均未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不规范。无2014、年2015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2016年第一、四季度及2017年第三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均未召开党员大会;201861日、718日、1019日、1025日、11 23日、1225日党员大会均未见党员签到情况。(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村支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村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抓党员教育管理缺少逻辑性。

22020929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全体村组干部会议,黄书记要求由各组长负责通知各组的党员按时参加党员会,提高参会率。整改期间共召开2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召开,部分党员因年龄大有病不能参加和有事请假的,其他党员全部参加了会议。

3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由党建专干负责各类会议记录的规范整理,每月接受镇党建办督导检查一次,工作所记录内容真实性,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反馈问题:

3.会议记录不规范。: 20161130日、126日会议记录无勾选会议类别、无具体时间、无参会情况等记录。(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由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全体村组干部会议,会上,黄书记要求党建专干认真梳理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出现此类问题原因主要是会议记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有应付心理

2)整改期间组织召开的支委会、两委会、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等会议记录均由党建专干负责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

反馈问题:

4.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20167月、20176月、2019 12月组织生活会均无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且党员之间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由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体支委委员参与梳理,并分析出现此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对组织生活会不重视,程序不严谨。

22020925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会上,黄书记针对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的问题在会上进行说明,要求今后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规定流程召开。

320201019日,在孙拔庄村委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村组干部、党员参加了会议,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会上,包村干部传达了县纪委文件精神,并领学了《中牟县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材料》中的2起典型案例,村支部书记黄士勇及其他村支委委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与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

反馈问题:

5.党费收缴不规范。2016-2018年存在村组干部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现象。(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党建专干对出现的此类问题进行梳理,对5名村组干部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情况分别通知补交,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

2)目前,未按标准交纳党费的村组干部已补交党费780元,由党建专干统一管理随着11月党费统一上缴至镇党建办。9月、10月村组干部及党员严格按标准交纳党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如:村委20184月购买水泵水管7250元;村委201877#凭证,付打井款99820元;三组2018126#凭证,打井款8000元;三组2018128#凭证,购买水泵5600元。合同签订不规范。201412#凭证,村内无塔供水电费2925.94元,无合同、无会议记录。(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924日,村支部书记黄士勇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召开反馈问题梳理会议,村会计高排志负责村集体资产核查,各组长负责组集体资产核查。目前,村(组)集体资产已核查结束,上报至镇经济发展办,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已调整科目,将村委水泵水管7250元及打井款99820元记入村委固定资产账目,将三组打井款8000元及水泵款5600元记入三组固定资产账目,确保了村组集体资产不流失。

22020929日村组干部到镇经济发展办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同时村完善报账制度,并在镇经济发展办的指导下开展业务。

3)村会计及各组长认真自查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并找出原因。2020913日已在镇经济发展办的指导下签订黄河滩区垫生产路合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62320619;邮政信箱:中牟县雁鸣湖镇正商路1号;电子邮箱:ymhjw2009@163.com

 

 

                                                                                                                     中共雁鸣湖镇委员会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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