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丁村进行了巡察。9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雁鸣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牟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反馈问题: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通过座谈调阅会议记录,发现村内重大事项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部分重大事项直接以两委会商议代替,支委会提议弱化了支部核心领导地位,如2019年3月5日,两委会研究村内后备干部选拔相关工作,2019年3月12日两委会研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均未经过支部会提议。(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3日,由支部书记朱喜增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会议主题“强化支部核心领导地位”专题会议,有52名(党员44人、全体村组干部8人)人员参加,经讨论研究:①村级重大事项、党内重要事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和村内财务、工程等相关的重要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②提高支委成员和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建设教育,凡是牵扯村内重大事件的事项,不能简化省略支部会议,必须由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通过,强化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决策作用,提高党组织威信。
(2)在整改期间,2020年10月16日运用“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我村群众2020年度合作医疗进行村级补贴,且补贴费用共88700元由村委账上支付(补助标准为每人补贴100元,村委向全村群众补助合作医疗费用共88700元。)事项进行民主决策,不存在违反“四议两公开”事项。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党建材料缺失严重。2014-2017年“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相关材料及支部书记学习笔记缺失。2016年-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材料缺失。(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30日由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系统学习“四议两公开”“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制度,提高干部整体认知水平和业务素质。
(2)党建专干已和村会计与镇经济发展办、镇党建办对接,按照分类,根据时间节点对2014年-2017年的“四议两公开”、党务公开材料进行复印做村级归档留存,“三会一课”、支部书记学习笔记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9月28日在村委储藏室内找到,并进行了统一整理存档。
(3)按照程序与规章,2020年村级档案资料正在逐步收集归档中。
2.反馈问题:党员大会未按时召开,参会率低;未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如:2016年仅召开一次党员大会,2017年召开三次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参会率低。如:2016年8月10日会议研究上半年村级绩效考核工作应参会52人,实参会13人,参会率25%。2017年11月23日党员大会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应参会52人,实到6人,参会率11%。(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3日丁村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领学“党员管理办法”和“三会一课”制度,会议上再次强调每月25日为本村的党员活动日,党员大会将于同日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根据党员积分化管理结合党员管理制度,由党建专干负责,对于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参会人员进行统计和公示,并由支部书记负责对该类人员进行约谈教育。严格党员大会会议制度,提高党员参会率。在整改期间,2020年10月20日召开丁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本支部共有党员54人,除去因身体原因长期不能参会的10人,本支部应参会党员为44人,本次党员大会参会人员为38人,参会率达到86%。
3.反馈问题:未按要求讲党课。2018年仅第一季度召开了党课,未见第二、三、四季度党课记录;2018年1月6日党课,会议签到为一人代签;2018年2月25日党课,无学员、党员学习签到表。(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6日,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深入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并为支部书记制定了“党课年度计划表”,按照要求每季度讲一次党课,支部书记需通过领学或观看影视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讲党课,由支部委员负责监督,党建专干负责提醒,并做好党课资料的记录留存工作。
(2)在整改期间,已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进行了2020年度第三季度的党课,参会人员39人,授课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与会党员认真听讲,党课开展系统生动。
4.反馈问题: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新发展党员党性意识不强。查阅党员档案,发现李建民、李天增二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存在他人代写现象。(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10月16日丁村组织召开党员大会,44名党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朱喜增负责领学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加强党员党性教育。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由全体党员和监委会负责监督。
(2)由支部书记朱喜增负责对党员李建民、李天增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大会作出检讨,责令两名同志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由党建专干与镇党建办对接,将二人材料进行更换。分别于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29日对二人开展党内谈话。
(3)今后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杜绝出现他人代写入党材料的现象,由各培养人负责监督,党建专干负责审核,支部书记负责把关。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早日吸纳到党员的队伍当中。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反馈问题:2020年5月5日凭证显示,丁村村内硬化工程拆分为水泥道路硬化和广场水泥硬化两个工程。工程价款分别为30875元、81075元,同时间签署合同,以规避公开投标,且质保金支付未按签署合同履行,违反了相关财政法规。(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丁村于2020年9月26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经核实,质保金已由村会计李增保,于2020年9月16日与镇经济发展办对接,将所支付的道路质保金926.25元和广场质保金2432.25元,合计3358.5元质保金,经村镇银行转至镇经济发展办。今后有关村级工程实施项目的相关资金问题由村会计负责及时对接镇经济发展办,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对村级各项资金进行正常管理。
(2)2020年9月28日由村会计与经济发展办对接,对此工程合同进行梳理,按所签署合同规定支付质保金。今后所有合同的签署,均需在经济发展办的指导下签订,并严格执行合同履约制度,由村会计负责做好事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反馈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补助。2017年3月7日凭证显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支付了2016年违法建设值班补助共20000元,其中四名村干部合计领取补助11400元;2017年3月8日凭证显示,支付2016年度稳控信访补助共22000元,其中四名村干部合计领取补助10800元。(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5日,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人员观看廉政教育微视频《选择人生》,在会上支部书记明确指出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当时违规发放的2016年度违法建设值班补助11400元,和2016年度信访稳控补助10800元,两项补助共计22200元,共涉及4名村干部,这两项补助需由涉及的4名村干部全额退回。2020年9月24日,4名村干部将当时违规发放的补助每人退回5550元现金,4人共退回22200元现金,所退回的现金由村会计负责,通过农村信用社以汇款的形式打入镇三资中心账户。
(2)今后村内的所有支出将严格按照廉洁纪律和财务公开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把关,并由村会计对接经济发展办审核,做到各项支出费用合规合法,廉洁自律。
3.反馈问题:村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票据信息要素不完整。如:①村账2017年8月2日凭证显示,支付摄像头安装费用29530元,合同甲方未盖章,法人未签字;②2014年12月3日凭证显示付购买沙发桌子费用2900元未付附购买物品清单;③2015年10月6日凭证显示,孕检买洗衣粉等费用4240元,开具清单和发票公章不一致;④一组账2015年7月24日凭证显示,支付李宗耀承包地费用5600元,无领款人签字、未按手印;⑤二组账2014年8月6日凭证显示,支付2011年李长安小雁河附属款79371元,无附属明细表。(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6日,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通过会议讨论研究村级财务管理事项在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明确村会计、各组组长要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村级费用支出,每项费用支出需提供完整的手续资料,且必须由村会计对接经济发展办进行审核,切实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镇级三资管理制度,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2)在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镇级三资管理制度于9月27日、10月29日共计报账2次,均已通过镇经济发展办审核。
(3)一是今后所有需要签订合同的,都由村会计负责对接经济发展办人员,在经济发展办人员的指导下规范签署合同,认真履行合约内容;二是凡是涉及购置物品的由购买人负责向商家索要发票和物品清单,村会计负责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均不予报销购置费用,支部书记负责监督管理;三是今后凡是经过村组账户的所有支出费用都需经村会计审核,支部书记复核,涉及大额支出的还要留存音频资料,资料由村会计和各组组长负责完善备份,并交予党建专干进行归档留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62320619;邮政信箱:中牟县雁鸣湖镇正商路1号;电子邮箱:ymhjw2009@163.com。
中共雁鸣湖镇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