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闫砦村进行了巡察。9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雁鸣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牟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规范。如:2017年没有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进行,而是以综合会议的形式决策村重大事项,参加会议人员为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全体党员,但没有签到会议记录,表决情况仅显示“一致同意”,没有本人签字所附照片与会议内容不符,并且一张照片附多次会议使用。(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4日,闫砦村党支部书记徐二豹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到真开会、实签到、真表决,指定党建专干负责收集整理会议相关材料,会后交至镇经济发展办进行审核、归档。
(2)整改至今我村暂无重大事项。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党建材料严重缺失。如缺失2016--2019年党课记录;2014--2015年“三会一课”学习相关材料;2014--2017年支部及个人学习笔记。(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4日,闫砦村党支部书记徐二豹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学习“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党建专干和村会计负责党建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会后交至镇党建办进行审核并进行归档,确保党建材料完整规范。
(2)整改至今,闫砦村党支部共召开党建会议2次,分别为9月25日、10月25日,会后党建专干对会议材料整理并统一归档,村党支部在9月30日和10月28日对会议材料进行检查,均按要求规范整理到位。
2.党员大会召开不规范。“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经查阅相关材料2015--2017年部分党员大会无人参会人员名单、未写参会人员情况。如:2016年10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无参会情况及参会人员签名;2017年5月12日党员大会未写参会人员名单。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6日,党支部书记徐二豹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化管理”、“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制度进行集中学习,通报党员未参会原因,并将党员参会情况纳入党员极分化管理,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党性意识,党建专干夏永生做好会议的签到、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3)整改至今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2次,闫砦村无党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议,会议材料均由党建专干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党建材料规范完整。
3.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新发展党员学习不够,党性意识不强。在查阅党员档案资料时发现,朱燎原、夏永生、宋营娜三人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存在他人代写现象,党支部书记徐二豹在相关入党审批表格上的签名存在他人代签现象。(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5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会上针对入党材料代谢情况对朱燎原、夏永生、宋营娜三人通报批评,其三人已重新撰写入党材料并作出书面检查,党支部书记徐二豹领学发展新党员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坚决杜绝代写、代签现象,朱燎原、夏永生、宋营娜三人已写出书面检查交由村党支部存档备案。
(2)9月25日党支部书记徐二豹对朱燎原、夏永生、宋营娜三人进行谈心谈话,增强其党性意识。
4.未按要求讲党课。2014—2016年及2020年均无讲党课相关资料;2019年仅讲过一次党课。(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5日党支部书记徐二豹讲党课,党课主题: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全体党员认真听认真记,提高了思想认识,本次党课受到大家一致好评。会后党建专干做好会议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9月25日已制定第四季度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计划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补助。2016年7月7#凭证显示,闫砦村账支付秸秆禁烧巡查用人费用共19900元,其中两名村干部以每工50元标准合计领取补助2500元(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8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村级财务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
(2)经核实,2016年7月7#凭证秸秆禁烧费名单中只有刘丙霞一人是村干部,为闫砦村支委委员,刘丙霞于2020年10月10日退还领取的秸秆禁烧费1000元至村三资账户。
2.村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票据信息要素不完整、白条列支现象突出。如:?2014年2月1#凭证显示支付春节慰问老干部军属和联户代表费用7280元,无购买清单和发放名单;?2014年7月3#凭证支付机井配套费7950元,清单未盖章、定额发票无日期;?2016年7月2#凭证支付清理河边垃圾用人机械费用(共计19860元),其中使用清垃圾机械6500元白条列支;④2016年12月2#凭证支付用铲车平路费用3640元,白条列支;⑤2016年12月9#凭证支付用铲车清理村内垃圾用工费,白条列支;⑥2017年9月1#凭证收沙钢承包费54400元,未附合同。
(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9月29日闫砦村村党支部书记徐二豹带领村两委干部参加镇经济发展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2)整改期间共报账2次12笔,均按照要求规范报账,整改至今无合同签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62320619;邮政信箱:中牟县雁鸣湖镇正商路1号;电子邮箱:ymhjw2009@163.com。
中共雁鸣湖镇委员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