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8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朱固村进行了巡察。9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雁鸣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牟县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如:2019年11月20日支付党员红色教育培训费材料中显示,运用“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是否进行党员外出进行红色教育,支部提议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决策结果公示日期为2019年9月11日。但培训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培训日期为2019年8月17日—2019年8月18日,培训开展前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决策。(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牵头组织全体村组干部召开会议,会上对“四议两公开”制度及程序进行学习,会议重新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如:村集体资产处置、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征用、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会议达成以下共识:要充分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科学谋划,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2)会后,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村组干部充分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建议,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党员和村民外出务工较多,组织会议难;②部分重大事项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10月10日经村两委研究,支部书记吴玉建同志负总责,负责监督“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针对党员和村民代表无法参会情况,要积极利用党员微信群及户代表微信群进行表决和意见征求。
(3)整改期间朱固村没有运用“四议两公开”事项。目前该项工作已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和程序,下步严格遵照落实,做好各个环节会议记录,并留存影响资料,主动接受镇党建办和经济发展办的督导检查。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无2014—2016年会议记录;2017年仅召开3次支委会,2018年仅召开5次支委会,2019年度仅召开9次支委会且有3次与“两委”会混同召开;2017—2019年支委会会议记录签到均存在一人代签现象。(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召开朱固村党支部委员会,会上支部委员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问题剖析,查找原因,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各支部委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支委会议,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②会前要做到充分沟通,包括会议时间、内容等,确保会议顺利召开;③党建专干负责做好会议签到、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每月底主动接受镇党建办对会议材料的督导检查,杜绝会议召开不及时、不规范。
(2)目前,9月、10月的支委会均是经过精心组织,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极大的提高了支部委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下步将长期坚持执行。
2.党员大会召开不规范。无2014—2016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2018年第一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期间朱固村于10月19日召开次党员大会1次,会议应参会78人,实到52人,参会率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会上对“党员积分化管理”、“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制度进行集中学习。经过讨论表决,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每次党员大会前要精心准备,确定大会议题及大会时间,并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建议,确保大会高效率召开;②大会召开时,党建专干负责做好会议的签到、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积极主动接受镇党建办的督导检查;③对大会参会情况,严格落实党员考核、请假制度,每次大会要通报党员未参会原因,并将党员参会情况纳入党员积分化管理,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④支部书记负责对连续三次未按要求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进行约谈。
(2)会后,支部书记吴玉建对前三次未按要求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进行逐一约谈,被约谈的党员均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今后将积极参与到村级事务的管理中。
(3)目前,党员大会的材料已规范整理到位,10月底经镇党建办检查合格。下一步,针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既定的举措,正在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并积极筹备党员大会的召开,党员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鼓动。
3.党小组管理不规范。座谈17名党员,其中16名不清楚支部有几个党小组、自己归属第几党小组及多久开一次党小组会。(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朱固村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召开会议,会上对党小组分组情况再次明确,对党小组组长职责、党小组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由党小组组长负责,精心组织党小组会议召开;②党小组组长负责严格落实党员考核,同时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小组活动,增强党员积极性。
(2)会后,5个党小组组长将党员分组情况逐一通知到党员,并传达会议精神,党员均表示会积极参与党小组活动。整改期间5个党小组各召开党小组会议2次。
4.党小组会会议记录缺失。无2014年以来党小组会议记录。(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由朱固村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召开会议,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各党小组要明确一名会议的签到、记录人员,会后将会议资料及时交由党建专干保存;②党建专干负责做好党小组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存放到村档案室。
(2)会后,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委员对村档案室进行参观指导,指出要充分利用好村档案室,档案的整理要及时、科目要规范,做到档案存放一目了然。
(3)整改期间5个党小组各召开党小组会议2次,党员在会议上能够积极发言,为本村的发展建言献策,会议已按要求规范签到、记录,会议材料已由村支委会审核合格,目前已归档完毕。
5.未按要求讲党课。2014—2016年及2020年均无讲党课相关资料;2019年仅讲过一次党课。(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召开“未按要求讲党课”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议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提高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针对每次党课要认真备课;②制定《年度支部书记讲党课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的;③党建专干负责做好党课的签到、记录等工作,并留存影响资料。
(2)整改期间朱固村于10月19日开展讲党课1次,会议由党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主题为《新时代如何强化责任担当》,会上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积极为朱固村发展提出好的建议。
6.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无2014—2016年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2019年7月24日、12月7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均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29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村党支部委员召开“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分析原因。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针对组织生活会制定会议议程,会议严格按照既定的议程开展,由包村领导参会,并指导会议的召开;②组织生活会前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通报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包括述职述廉报告、支部委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民主测评表等);③会议全程录像,党建专干负责做好整个会议的签到、记录、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④支部书记要分别与支部委员进行谈话,要求支部委员要正视自身问题,鼓励支部委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当老好人,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2)整改期间朱固村于10月19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会议严格按照制定的举措执行,由全体党员参加,应到会78人,实到党员52人,参会率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程序,会议档案资料已整理完毕,并于月底交由镇党建办检查合格。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问题:
1.村“两委”违规向村组干部发放补助。2015年7月14#凭证显示,付秸秆禁烧值班补助费12800元,其中包含村组干部15人;2016年12月11#凭证显示,付清洁家园及秸秆禁烧值班用工费63700元,其中包含村组干部12人。(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30日召开朱固村“两委”干部会议,专题研究“违规向村组干部发放补助”问题,会上村“两委”干部逐一做了检查,会议达成以下共识:①违规领取补助款项的村组干部将违规补贴款项于10月10日前退回村三资账户;②严格落实村财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向村民公开村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2)10月4日,已将朱固村财务及9月份收支情况张贴于村公示栏。
(3)10月15日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村支两委、监委会成员集中学习培训,要求村支两委、监委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观念。会后监委会承诺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村内财务监督。
(4)违规领取补助款项的18名村组干部已按照要求于2020年9月18日将领取的补助款共计36000元退回村三资账户。
2.白条列支。如:2014年1月2#、38#、39#凭证显示付抓车清理商业街附属物款、抓车挖排水沟款、机械挖围村河垃圾款共计18000元,为白条列支。(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30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村“两委”干部、监委会召开“白条列支”问题专题会议,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由支部委员王作良负责对白条列支情况进行整改;②村党支部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经办人员取得的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要及时纠正和制止,坚持原则,不轻易在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上签字审批;③村监委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核把关,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提出整改意见。
(2)巡察整改期间朱固村共报账21次,均能够严格执行履约合同制度,规范出账、入账,不存在白条列支情况,分别于9月29日、10月30日在村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如:2014年12月1#、2016年5月2#、2017年12月1#凭证显示收都市农业租金共计86979元,均无承包合同;2015年10月1#、2016年11月1#凭证显示收土地承包款共计43000元,均无土地承包合同;2018年8月2#凭证显示收2015—2017年鱼池款11400元,无承包合同。(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30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建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专题研究“未按要求签订合同”问题,会上对工程项目、土地承包、三资财务管理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会议达成如下举措:①对村或组集体资产的出租等必须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合同;②村或组集体资产出租合同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办备案,租金及时入账。
(2)整改期间朱固村未签订合同,下一步,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需签订合同的,将严格按照制定的举措履行合同制度,并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办备案,确保租金按时入账。
4.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如:2015年2月6#凭证显示付打井支出费4000元,2017年7月27#凭证显示付潜水泵井管3800元,2017年12月5#凭证显示付潜水泵费用3200元,2018年6月1#凭证显示付三轮车费用4400元,均未计入固定资产。(整改结束,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
(1)9月30日朱固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朱固村“两委”干部会议,专题研究“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会议达成以下举措①村固定资产的核实入账由支部委员王作良牵头,各组组长配合,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②坚持每月做好固定资产排查、核实、入账工作,确保不漏项。
(2)在镇经济发展办指导下,朱固村组织人员对村固定资产项目进行逐一查看,逐一排查,发现共有4笔15400元固定资产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现已对漏项资产进行核实,并将漏项固定资产共4笔15400元记入朱固村固定资产账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1-62320619;邮政信箱:中牟县雁鸣湖镇正商路1号;电子邮箱:ymhjw2009@163.com。
中共雁鸣湖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