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9时,中原区召开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按照大会选举办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中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出席会议的代表们肩负着全区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投出神圣的一票。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和选举计票结果,10时10分,大会宣布,薛晓军当选为中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是中原区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
10时14分,薛晓军到主席台与代表见面并进行宪法宣誓。
薛晓军主要工作经历
薛晓军,男,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新郑市人,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85.09—1989.08 郑州大学哲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9.08—1990.09 新郑市观音寺乡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0.09—1992.10 新郑县政府办公室秘书;
1992.10—1992.11 新郑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协理员;
1992.11—1994.04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1994.04—1997.09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副科级协理员;
1997.09—2002.04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
2002.04—2004.06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04.06—2010.01 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于2004.9—2006.12在武汉理工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0.01—2016.06 新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6.07—2018.01 中共中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至今 中共中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