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截至6月12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时间两个月,安排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三种方式,巡察对象包括市直单位、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市管国有企业和县市区重点单位。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联系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区等区域设立联系信箱,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接收来电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2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事项,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办理。同时,巡察期间,还可以通过手机扫描“郑在巡”二维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和线索。
欢迎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和巡察干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分别是: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12388;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371-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