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登封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原科长宋武生违规为他人办理过户业务并收受贿赂问题。2021年12月至2024年7月,宋武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办理独家院过户业务,非法收受同事和中介人员好处费。宋武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3月,宋武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级职员王海峰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款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1月至2017年1月,王海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大量现金和购物卡。王海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王海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夏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夏某在任卢店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对辖区内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不力,未按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基础设施,导致出水口、水管损坏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影响春耕期间部分群众正常使用灌溉用水。2025年4月,夏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干部滥用权力、肆意乱作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有的干部懒政怠政、消极不作为,直接影响工作落实成效。究其根源,在于少数干部政绩观错位、事业观扭曲、责任心缺失,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守为民初心,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靶向整治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铲除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