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 做“三有”纪检监察干部
金秋十月,党旗飘飘,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来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回顾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辉煌成绩,制定了适应时代要求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从战略全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规划和部署。
报告中指出“我们一定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与职责,做到“三有”。
心中有党,做到政治过硬。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融入到反腐倡廉的使命中,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郎朗乾坤。
心中有责,做到纪法严明。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检查处置的重要职责。我们平常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必须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履行好职责使命。
心中有戒,做到清正严明。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应当始终坚持“国之大者”的政治站位,持续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将干净刻入骨髓、融入血液,要坚守清正廉洁,用高标准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以更饱满的纪检监察铁军精神与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保驾护航。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声声有力,振奋人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将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用实际行动自我加压,持续奋斗,砥砺前行,坚定打赢反腐败斗争,谱写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洧川镇纪委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