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不是‘找茬’,主要是对各部门在案件办理上提供帮助和指导,本次案件自查评查工作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近日,在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的问责案件评查会中,参与评查的纪检监察委员闫秀菊表示。
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2019年9月以来的问责案件为主,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四个纪检监察室自行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区纪检监察工委成立问责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评委,从问责对象、问责程序、问责处理、问责成效四个方面对问责案件进行评查评分。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后向相关部门通报反馈,督促其对照清单落实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账一项。
“评查工作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促改促建,目的是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张跃在接受完领导小组评查评分后说,将持续关注案件质量问题,经常性开展集中案件评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