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区各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工作业务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市委巡察办安排部署,经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7月31日,区巡察办组织开展全区巡察整改工作培训。会议由区巡察办副主任楚兴利主持,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区巡察办主任闫秀菊出席并作“学习贯彻条例 落实整改责任 推动经开区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
本次培训是经开区党工委巡察办推进市委巡察办县级党委巡察办主任培训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强化巡察整改业务指导,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交流,统一规范和标准要求为目的,以巡察整改成效助推全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委员、区巡察办主任闫秀菊对经开区上半年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进行了分析研判,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明确指出当前我区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巡察办副主任楚兴利讲授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全面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 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从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等方面阐述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理论支持。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是发挥巡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也是发挥巡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的重要途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形势所需,更是责任使然,要求我们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胜仗。三是狠抓建章立制,下大力气完善长效机制。整改既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抓好面上的整改;又要在建制度、建机制上下功夫,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巡视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巡察“后半篇文章”,基础在改,关键在用,核心在治。
全区35个委属党(工)委、区巡察办和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室及第一、第二、第三、第三监察室等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共计85人次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