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落实《规定》精神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9-03-29 09: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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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咱们市委办副科级岗位有所调整,两位新的副主任已经到岗履职,请及时将廉政档案所需材料及办公用房情况,按照《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的要求尽快报备至纪检组。”近日,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组长王慧芳在参加新郑市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时说道。
  新郑市纪委监委为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印发了《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规定》从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干部管理等方面对派驻机构工作做出了规范和要求,其中明确提出派驻机构负责人要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规定》出台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严实的态度,用具体的措施落实《规定》精神,助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三帐一薄”(案件管理台账、信访台账、线索台账和谈话记录薄),规范工作程序;参加市纪委监委述责述廉评议大会,扛牢监督责任;建立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参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加强对驻在单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开展日常监督;查找驻在单位廉政防控风险点,及时向驻在单位提出改进和纠正意见。
  目前,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日益规范,监督更加精准、有效,驻在部门作风更加扎实,派驻监督质量明显提高。(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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