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28件,立案198件,处分273人(其中党纪处分221人、政务处分70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2人,一般干部 7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63人。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15人次,占总人次59.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2人次,占29.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4.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4人次,占6.3%。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28件,立案198件,处分273人(其中党纪处分221人、政务处分70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2人,一般干部 7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63人。
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15人次,占总人次59.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2人次,占29.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4人次,占4.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4人次,占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