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哪些行为,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近日,中牟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向驻在单位工作人员随机提问“三个规定”的内容。
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立足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扎实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公正廉洁司法。截至目前,共督促县检察院记录报告“三个规定”有关事项38件,同比上升171.4%。
聚焦学习教育,筑牢廉洁意识。督促县检察院党组把“三个规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并将其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研讨等各项学习内容。督促领导带头学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将“三个规定”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参加县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三个规定”工作会议4次,协助印发“三个规定”制度及典型案例汇编60册,签订承诺书130份,进行政策教育2场等,督促干警自觉做到有问必录。
聚焦制度管理,提升工作质效。围绕扎紧织密廉洁从检制度笼子,从干预司法具体问题入手,建立健全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建立定期提醒制度,检务督察专员每月下旬发出提醒,部门负责人跟踪督导。督促落实“五必”要求,在政治轮训中必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必学、述责述廉必述、入职培训必讲、廉政谈话必谈,推动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聚焦问题整改,加大通报力度。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月报告月通报制度,并随机抽查相关案件,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涉及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让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如实记录报告逐渐形成自觉行动。(张培 马红利)